重磅!突发!电煤价格联动!发改委回应“拉闸限电”!
发改委回应“拉闸限电”!冬季供能六大措施来了!
江聃 券商中国 今天
发改委回应“拉闸限电”!
冬季供能六大措施来了,全额保障民生用能,各方都在行动 !
为应对煤炭电力供应的紧张局面,保障冬季能源供应,国家发改委、煤炭大省及其他相关方纷纷行动。
9月29日,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负责同志就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答记者问。
国家发改委强调,要科学制定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必须坚持“限电不拉闸”,坚决避免压限居民用能的情况发生。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增产增供煤炭,让电力价格合理反映电力供需和成本变化。
同时,民生用能严格按价格政策保持稳定。
同日,据媒体报道,湖南省发改委发文,自2021年10月起,在确定电力市场交易基准价格的基础上,引入燃煤火电企业购煤价格作为参数,按一定周期联动调整交易价格上限,建立与煤炭价格联动的燃煤火电市场交易价格上限浮动机制,合理体现发电、用电成本,降低市场风险。内蒙古发改委则回应称,蒙西电力市场保底电价政策尚在研究中。
六方面措施保障冬季能源供应
近日一些地方拉闸限电,引发社会对冬季能源保供的担心。
对于如何保障冬季能源供应?
国家发改委回应,正会同有关方面重点从六个方面采取措施,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稳定供应,确保居民用能安全。
一是多渠道增加能源保供资源。
依法依规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有序增加煤炭进口。
尽力增加国内天然气产量,保持中亚管道气进口稳定,压实责任保障煤电气电机组应发尽发。
二是发挥好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
推动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直保全覆盖,全面签订年度和供暖季供气合同,及早锁定资源。
三是进一步做好有序用能工作。
指导地方科学合理制定有序用能方案,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做到用户知情、合同约定,确保方案可执行、可操作,科学实施。
坚守民生用能保供底线,坚决避免压限居民用能的情况发生。
四是发挥好能源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的重要作用。
督促电厂在供暖季前将存煤提高到安全水平之上,加快推进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储气设施注气进度,确保入冬前注满。
五是合理疏导用能成本。
在确保民生、农业、公益性领域用能价格稳定的情况下,严格按价格政策合理疏导能源企业生产运行成本。
六是有效控制不合理能源需求。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不合理用能需求,推动主要耗煤行业节煤限煤。
“今冬明春我国能源供应是有保障的,我们有资源、有条件、有能力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国家发改委前述负责同志表示。’
将加大协调力度向东北地区倾斜资源
东北地区是冬季能源保供的重中之重,社会关注度高。国家发改委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向东北地区倾斜资源,全力保障东北能源运行平稳。
一方面,组织中央发电企业结合采暖期供暖安排,合理安排机组检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煤电机组开机水平,切实提升电力供应能力。优化电力运行方式,加强东北地区各省份统筹互济,合理调整东北地区外送电。
同时,确保东北地区发电取暖用煤足额供应。
在已签订年度煤炭中长期合同基础上,又组织产运需企业集中补签了一批中长期合同,实现东北三省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采暖季发电供热用煤资源已得到落实。
同时,在晋陕蒙地区选取一批条件好的煤矿列为冬季重点应急保供煤矿,在用煤高峰期阶段性释放产能,重点保障东北地区。
引导发电供热企业加大进口煤炭采购力度,提前锁定资源和价格,做到应进尽进早进。
日前,东北地区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集中签约,东北三省冬季采暖和供电用煤已得到全额落实。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行局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地方经济运行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在发电供热企业和煤炭企业今年已签订中长期合同基础上,9月底之前再签订一批中长期合同,将发电供热企业中长期合同占年度用煤量的比重提高到100%。
同时,要求2022年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
电煤中长期合同是供需双方签订的较长时间内购销数量较大的煤炭合同。
为指导煤炭产运需三方做好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多次出台文件,支持企业自主签订中长期合同、鼓励供需双方直购直销、规范合同签订行为、完善价格机制、做好运力衔接和数据采集汇总等项工作,以便有关各方创新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国家发改委还表示,将提升东北地区有序用电管理水平。确保居民、农业等民生领域用户用电不受影响。坚决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
民生用能严格按价格政策保持稳定。
据介绍,居民用电占全部用电的不到20%,民生用气占全部用气不到50%。
国家发改委表示,有能力、有条件给予全额保障。
为保障民生用能供应,很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对民生用能实行合同全覆盖。
国家发改委表示,已组织煤炭企业与发电企业签订电煤中长协,实现对发电供热用煤全覆盖。
同时,组织供气企业和地方全面签订供气合同,对民生用气合同全覆盖。要求各地将燃气公交车、出租车全部纳入民生用气范围予以保障。
国家发改委强调,我国对民生用电用气都有明确的价格政策。
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政府定价。对居民生活用气实行基准门站价格加合理浮动机制管理。在当前国际能源价格大涨的情况下,相关各方很好地贯彻执行了这些政策要求。民生用电用气价格将严格按价格政策保持基本稳定。
国家发改委表示,保障民生用能需要是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共同的责任。地方须落实好保障民生用能的主体责任,供能企业须落实好民生用能的供应保障责任。
让价格合理反映电力供需和成本变化
国家发改委表示,今年冬季,受经济稳定增长、取暖用电快速增加等因素影响,预计全国最高用电负荷将逐步攀升,有可能超过今年夏季和去年冬季峰值。
将会同有关方面全力增加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加强运行协调调度,确保电力可靠供应。
保障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应,国家发改委将做好发电用煤勇气保障,统筹加强电力保供能力建设,按价格政策合理疏导发电成本,科学制定实施有序用电方案。
具体来看,按价格政策合理疏导发电成本包括,指导各地切实组织好电力市场交易,严格落实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让更多电量进入市场交易,不得对市场价格在合理范围内的正常浮动进行不当干预,让价格合理反映电力供需和成本变化。
这意味着湖南实施燃煤火电交易价格浮动机制。
具体来看,根据文件,当平均到厂标煤单价超过1300元/吨,煤价每上涨50元/吨,燃煤火电交易价格上限上浮1.5分/千瓦时。
文件同时规定,如煤价过高,交易价格上限上浮到最大值仍不能完全疏导火电燃料成本,超出部分的成本通过延长交易价格上浮时间疏导,交易上限价格上浮延长时间可以累加。
从价格传到来看,当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的购电均价上浮时(均价差大于0)时,上浮价差应全额传导至代理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可按照不超过0.1分/千瓦时的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
同日,内蒙古发改委价格处人士也向财联社确认,正在研究蒙西电力交易市场保底电价政策。
供需失衡下的煤电价格倒挂
近期,多个省市阶段性实施有序用电。
市场分析认为,其成因较为复杂,但煤价高企,煤电价格倒挂,以及用电需求猛增是获得一致认同的原因。
根据国家发改委提供的数据,今年1—8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同比增长11.3%,同期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3.8%,用电量增速快于发电量增速。
探究增速差背后的原因,除了持续高温、用电量需求增加外,煤炭价格高企导致发电企业发电即亏本,企业发电意愿不强也是重要原因。
从煤价来看,截至9月29日国内期市午间收盘,动力煤主力合约上涨近3.1%,保持在1300元/吨以上,短期涨幅较大。
现货方面,秦港动力煤现货价格昨晚间涨70元后,今日续涨30至1680元/吨,月内涨幅近50%。但电价基本保持不变,煤电企业亏损面明显扩大。
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前8个月,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利润同比增长145.3%,煤炭燃料加工业利润同比增长2471.2%,电力热力供应企业利润下跌15.3%。
同期,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3.8%。
在全社会用电量实现了两位数增长的情况下,电力热力供应企业累计利润出现两位数下跌,表明在收支的不匹配。
结合一段时间以来,动力煤价格屡创新高的情况,可以判断,主要是因为燃煤价格上涨吞噬了电力热力供应企业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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